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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2020年04月10日 16:19  点击:[]

计算机学院教字[2018]2号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满足同学对实验室使用的要求,提高实验能力及水平,促进实验教学改革,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要求和类别

实验室开放是指各类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

(一)实验室开放的要求

开放实验应以培养学生科学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在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同时,贯彻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培养的教学原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具体要求如下:

1. 开放实验内容不应与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实验教学内容相重复,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经申报审批后,可列入开放实验范围。

2. 开放实验内容上应注意综合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多学科知识点的交叉融合,强化基础,拓宽知识覆盖面,注重培养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要根据科技的发展和实际应用,结合实际工作,加强科学研究思维和工程概念的训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

3. 开放实验的组织中应突出学生的自主性,要全方位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式学习,从方案设计、操作、实验结果的分析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作用,布置工作、讲解及指导等要点到为止,留有余地,扩大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独立分析、独立解决问题的空间,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验室开放的类别

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教学实验项目开放型、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自选研究课题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 教学实验项目开放型。指教学计划内的实验教学项目,由于学生选课冲突、生病请假以及需进一步加强实验技能训练等原因,无法在计划安排的实验时间内完成,需要在其它时间进行实验。

2. 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教师根据科研项目以及各类竞赛活动等的需要发布开放研究题目,也可根据实验室特点设置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

3. 自选研究课题型。结合学生社团、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或结合学生科研课题,鼓励学生自选实验研究课题,在开放实验室中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软件系统的设计与开发等。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一)院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实验中心、各实验室相关人员、指导教师参与组织实施。学院分管院长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院实验中心负责本院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实施,各实验室应积极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二)申请参加非教学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应是成绩优良或某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指导教师应进行严格审查。

(三)被录取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另约时间补做;对无故缺席实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五)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可暂停其本次实验。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内容及时进行考核,确定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学院备案。

(八)学院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今后对各实验室考核和审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原则上开放实验项目的设计开发人员,包括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可担任。

学生自命课题实验可由学生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由所在的院(系)领导批准。指导教师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能力和实验技能,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科研经历。

四、实验室开放的实施细则

(一)每学期第3、12周,由教师、科研人员、学生个人或社团提出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自选研究课题等类开放实验需求、实验环境、人数要求等,填写《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学院汇总、研究讨论后,向全院学生公布。学生根据各自的实际,提前 1 周向有关实验室预约实验时间,并按约定时间进入实验室完成实验。

(二)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结合自己的兴趣,联系指导教师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将参与同学名单报实验室备案,方便实验室进行管理。

(三)学生自选项目进入开放实验室工作,应事先填写《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经相关实验室与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预约进入实验室工作。

(四)实验室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8:20 – 11: 55,下午 2:00 – 4:35,晚上7:00 – 9:00的非计划实验时段。

(五)实验室开放方法: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自选研究课题类开放,实行预约使用制度,即使用前一周须与相关的实验室预约,以便安排时间及相关实验的准备工作等。教学实验项目开放型,学生不需要预约,但为节约资源(如空调、电力、值班人员时间等)原则上集中安排在132、128实验室,利用非计划实验时间及资源,在实验室开放时间内随时进行实验。

(六)实验室使用规定:同学进行试验前须登记,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以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实验过程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与实验无关的其他设备;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反映,以便及时排除故障;实验完毕后,须把仪器设备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搞好清洁工作,确保电源等关闭后方可离开。

(七)实验室开放期间应有相关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对实验室的设备安全及卫生负责。

(八)其他事项,参照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鼓励与奖励办法

(一)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一般 34 学时折算成 1 学分。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对参加开放实验中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可同时申请获得创新学分,并在申报学生科研基金项目时优先考虑。

(二)鼓励、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积极参与开放实验工作。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的开放实验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另行给予奖励,并在岗位聘任、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附件:

1、科研活动型、自选研究课题类实验室开放程序

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开放实验登记表》

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预约登记表》

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表》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附件1

科研活动型、自选研究课题类实验室开放程序




附件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实验室: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教师科研 □学生科研 □学科竞赛 □学生自选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计划时数


招收对象


招收人数


实验环境要求


实验时间

年 月------ 年 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要内容、难点、创新点及方案设计


实验室

意见

管理员签字:年月日

学院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件3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开放实验登记表》

实验室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实验内容

学时

指导教师































































































































































































































附件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预约登记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系 年级 专业

实验名称


实验时间

年 月 日 节

实验地点

教学楼: 室: 实验室:

签 名


附件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表》

实验室

课程名称

开放实验项目

实验类型

实验学时

指导教师

开放地点

开放时间

联系人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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